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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投资人:谢谢您给我的回复和诚意,也谢谢您与我交流。如果在上次留言中有不妥之处,请见谅。若真像您说的您是一位造林投资者,感受得出您是一个讲究信用,并且自己也守信用的人,但是,我认为您对“互相信任”这个观念本身是正确的,问题是您所选择的自认为信任的公司,是不是真正值得信任呢?“应该信任”和“值得信任”是两码事,投资托管造林,是每个人的自由选择,你完全可以置专家和别人的善意提醒不顾,玩一玩资金,不在乎得失,寻找一下刺激,不妨也是某些潇洒者的姿态。但您必须明白,您是在玩什么?是自己想玩?还是被别人玩,自己其实根本不得而知,那就不值得了。我不赞同您把托管造林的投资与房产或其他投资作比较,也许问题就在这里,因为林业投资是一个风险很大的投资,与一般投资有根本性区别,您在投资房产时,您已经对您房子的所有条件了如指掌,有完全的掌控性,而林业有其生长环境的许多不可测性,这些不可测性足以影响或者摧垮您的收益了。您一直认为您与投资的对象是合伙人,是一条船上的人,是平等关系,我认为那只是一种文化理念,合伙人在经济上应有一种资金承担关系,而作为投资者,您已经承担了所有的“权利”关系,从这点意义上说,投资人与林业公司其实只是一种合作关系。另外,造林的风险,在投资者出资的一天起,也已完全承担,而林业公司手持资金,可谓是“稳坐钓鱼台”了,从这点上,从一开始,投资者与林业公司就是不同的两条船,由于风险承担上的不平等,投资者的船被推离海岸,必须接受惊涛骇浪地摔打。另外,那种担心“闹”会搞垮林业公司,让投资人倒霉只能说明您还存有幻想,要明白,若能真正搞垮林业公司的,只有林业公司自己,而不是他人,因为“闹”的本身,就是表明了是一种经营上的不合理或错误。至于对专家的私人性评论,现在不很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