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木检职称培训,建议您咨询当地林业部门政工科或当事人事局。
http://www.greenhr.gov.cn/rcpj/zcpd.htm#tiao
查看相关资料。
一、服务对象 从事木材经营、结算单位的木材检尺、检验人员。 二、培训技术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木材经营、结算单位必须配备合格的木材检尺、检验人员。合格的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具备木材检验基础知识;必须掌握木材检验的各项检验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 三、办证程序 需要培训检验人员的木材经营、结算单位,直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人员培训书面申请,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木材检验人员培训合格证》。 四、法规政策依据 国家林业总局《木材检验条例》 联系单位:重庆市林业局科技处 责任人:杜士才 联系人:胡 军 联系电话:89187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