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论是否有“许可证”,关键在于如何界定“明知”,只要是“明知”,即可按盗伐或滥伐等同处理。
二、对无许可证的,《复函》已说得很清楚了--“不论其木材来源是否合法,均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没收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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