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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春之城     提问时间: 2007/2/5 10: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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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你们好!
    答复收悉,非常感谢!请问在石漠化治理规划中,应注意那些问题,有无好的规划提纲,如有麻烦专家给予帮助。谢谢!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7/2/5 12:07:23

您好,给您推荐云南省广南县石漠化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简介供您参考。http://lyzny.hunan.gov.cn/gnsmh.htm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2/5 13:45:37

西南石山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途径和重点

   一、基本情况
  西南岩溶石山主要分布在贵州、云南、广西、四川、湖南、湖北、重庆和广东8个省(区、市),其中贵州、云南和广西3省区尤为严重。石漠化的主要表现为地表出露岩溶岩体,其中,相当比例的面积为中度和重度石漠化。造成石漠化的主要原因是人为因素,包括粗放耕作、过度樵采、石山放牧等掠夺式的土地开发利用。石山地区一旦轻度石漠化出现,一般在较短时间内演变为中重度石漠化。

    石漠化导致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水土流失加剧,旱涝灾害交替出现。不仅破坏了当地农牧业发展条件,而且使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石漠化是造成西南石山地区贫困的重要原因。

  加大石漠化治理力度非常必要,同时也存在一定难度。石山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生态环境恶化与农村贫困互为因果,相互交织,发展与治理的矛盾十分突出。由于耕地贫瘠、土地人口承载量过大,群众对土地和山林依存度高,在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过程中,对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可避免地产生一定影响,如果相关的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跟上,石漠化治理成果也将难以保持。

  二、治理的主要途径

    西南石山地区独特的地理气候环境,为当地植被恢复提供了物种和水热条件。封山育林是岩溶地区植被恢复的主要手段。近年来,有关方面在喀斯特地区土地退化防治、植被恢复等方面加大了科技攻关力度,有关部门在一些典型区域开展了试点工程,积累了一定的治理经验。实践表明,只要采取得力的政策措施,治理石漠化是可治理的。多年以来,国家在西南地区相继实施了农业、林业水利、生态环境、农村能源和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建设,为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8年以来,国家利用国债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了治理步伐。各级政府在组织实施上述工程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石漠化治理工作的新思路,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治理工作的方向和途径。

  (一)开展生态建设,促进植被保护和恢复。以水土保持为中心,按照草、灌、乔相结合的原则,以恢复和扩大山地植被为重点,开展林种丰富、功能多样的生态林建设;对陡坡耕地,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对缓坡地,大力开展坡改梯,提高耕地保水保土能力;采取综合措施,切实解决农村能源问题,逐步减少林木植被、农作物秸秆的使用量,为生态恢复提供保障。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结构调整创造条件。对水资源开发要统筹考虑,力争做到兴利除害。围绕农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能力。帮助群众按照石漠化治理的要求,逐步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耕作习惯,保护好有限的土地资源。积极发展种、养、加及其他农村副业,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群众收入多元化。

    (三)发展县域经济,搞好新时期扶贫开发。石漠化地区具有多种资源优势,要在挖掘潜力,发挥优势上做文章。大力发展以民族风情、传统教育为主的观光旅游业,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等。扶贫开发要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石漠化治理要求相衔接。

  (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小城镇建设,逐步提高当地城市化水平。积极开展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各项能力,为劳务输出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同时,以提高人口素质为中心,加快普及义务教育,扩大职业教育。

  (五)完善政策引导机制,加强资金投入的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和完善石漠化治理有关政策,建立有效的引导机制,促进各项投资向石漠化地区适当倾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并通过石漠化治理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要把治理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开展石漠化治理的积极性。

    三、治理的重点工作及相关工程

    石漠化治理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把石漠化治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脱贫更有效地结合起来。西南石漠化的治理,不仅是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也是消除农村贫困、发展区域经济、促进民族团结的迫切需要。因此,西南地区石漠化的治理不能只局限在生态环境建设一个方面,要把解决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石漠化治理的重点。根据石山区岩溶流域分布特点和石漠化程度,综合运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因地制宜开展治理。

  (一)加大石漠化及其环境条件调查力度。在以往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提高调查精度,进一步掌握西南地区石漠化的演变规律和发展趋势,并在此基础上系统开展岩溶地质条件和石漠化过程等基础性研究,为编制规划和开展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以岩溶流域为基础,县为单元制定“西南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石漠化治理规划,应兼具生态恢复、扶贫开发、调整结构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目标。编制石漠化规划,有利于在实施区域内明确重点,并协调整合各方面资金,形成合力,也有利于调动地方和社会各界治理石漠化的积极性。在区域范围内,石漠化治理规划要与生态、农业、水利、小城镇和扶贫开发等各类专项规划相衔接,做到统一规划、分别实施。

  (三)加大石漠化综合治理有关工程建设力度。有关工程建设要结合石漠化治理的需要,按照内容明确,分别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有关工程建设。

  1、生态修复工程。以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为基本内容,因地制宜,遵循自然规律,认真处理好草灌乔及不同林种之间的关系。各地在组织实施有关建设工程时,要结合石漠化治理的需要,在资金和政策上对石漠化严重地区给予倾斜。

  2、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以土地整理、水土保持为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缓坡耕地继续实施坡改梯工程建设。并根据表层岩溶带的分布,配套发展小水塘、小水池、小水窖等小型微型集雨工程和提灌工程,解决旱地浇灌问题。

  3、岩溶水开发利用工程。西南岩溶石山地区水资源丰富,但流失严重,同时伴随严重的积涝问题。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统筹考虑水资源开发和石山区洼地排涝工程建设。

  4、农村能源工程。按照沼气为主,多能互补的建设思路,加强沼气、太阳能、节柴灶和小水电等农村能源建设。当前主要加快推广沼气工程,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太阳能以及节柴灶等其它能源替代项目和节能措施的推广应用。

  5、认真总结、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试点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可以有效减轻石漠化地区土地及生态承载力,并帮助搬迁人口逐步摆脱贫困,一举两得。认真总结石漠化地区移民搬迁的经验,积极探索两者结合的新思路,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开展。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2/5 13:52:01

您还可以查阅以下文献:

韦汉祥,罗金定.  文山州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规划意见.  林业调查规划,2004,29(1)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2/5 16:48:46

六盘水市石漠化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六盘水市现有石漠化土地(包括石山、半石山、采矿迹地、水土流失裸露地及难利用地,经封、育、造可望成林或增加林草覆盖度的地块)面积212.7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4.3%,目前仍在不断扩展蔓延,形势非常严峻,已严重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有效遏制生态恶化、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市委、市政府安排林业部门编制完成了《六盘水市石漠化治理工程总体规划设计》,并决定安排部分资金,结合我市正在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珠防工程,先行自我启动石漠化治理试点工作,以期探索、总结石漠化治理的成功经验。为搞好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贵州省石漠化地区造林面积折算办法规定》、《贵州省人工促进封山育林技术规定》,结合《六盘水市石漠化治理工程总体规划设计》,制定本方案。
  一、石漠化治理工程应遵循的原则
  (一)遵循生态规律,依靠科学进步,贯彻生态优先,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
  (二)坚持以封为主,造(包括人工促进更新)、封、管、节相结合,提高效益和林草覆盖度为原则。
  二、石漠化治理工程实施形式
  (一)实行“封山绿化、个体承包、国家补助、自主经营”的原则。农民、居民、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退休人员、下岗人员均可承包,当地者有优先承包权。
  (二)已划为农户责任山、柴山的地块,原则上由责任户承包或转包,有条件的可联户承包和大户承包。
  (三)承包面积原则上以100亩为起点,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间自主经营,收益归己,允许依法继承和转让。
  (四)承包者一律免交土地承包租金。
  (五)承包程序。由承包者与村、组签订承包合同,报乡、镇政府认可,并经县级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签定合同实施。
  三、石漠化治理的对象、年限和模式
  (一)治理对象:凡市境内乔灌覆盖度低于20%,人工造林难度大,经封、育、造可望成林或增加林草覆盖度的石山地区(指岩石裸露面积在30%以上,重点是裸露面积50%以上的半石漠化和石漠化地区),除农户承包责任地以外,均可列为石漠化治理对象。
  (二)治理年限:石漠化治理试点的年限暂定为3年,抚育管护期为5年。
  (三)治理模式:石漠化治理的模式多样,既可种植生态林、薪炭林、经济林或用材林,也可采用乔、灌、草、药、藤等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地采取块状、条状、带状、点状等见缝插针的方式进行治理。
  四、石漠化治理试点规模及布局
  (一)试点规模:试点总规模为6万亩,分3年实施,即:2005年--2007年每年各实施2万亩。
  (二)试点布局:本着先易后难、集中连片的治理原则,试点任务安排六枝特区1.5万亩,盘县2万亩,水城县2万亩,钟山区0.5万亩。
  五、石漠化治理作业设计
  (一)石漠化治理以县为单位,结合总体规划及当年计划任务,根据地方政府领导重视程度,林业技术力量等综合考虑,将计划任务落实到承包户。以承包户或作业小班为单位进行设计,每个作业设计小班的面积不得少于15亩,超过500亩要区划不同的小班。
  (二)作业设计的内容包括落实治理面积、区划小班、治理目标、治理模式、治理年限、组织管理措施、管护设计、人工促进措施(含抚育及补植、补播)以及资金安排和效益估测等。
  (三)设计碑牌数:连片1000亩设计碑牌不低于一个,3000亩设计管护棚一个。
  六、石漠化治理的组织实施
  (一)石漠化治理承包一般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和议标方式进行,优先考虑具有土地承包合同的公民进行承包,积极鼓励林业技术人员承包。
  (二)石漠化治理的作业设计方案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
  (三)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
  七、石漠化治理的检查验收
  石漠化治理试点期间,定期观测和记载治理效果。治理的第二年进行年度检查,治理期满后组织验收。
  (一)年度检查以作业设计为依据,由县级林业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主要检查内容:
  1、面积核实,以小班为单位,用万分之一的地形图现场核实,精度要求95%以上。
  2、组织管理措施和管护设施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重点检查是否确实做到了禁止人畜进山破坏等情况。
  3、人工补植补播的情况及效果,其内容包括:造林密度,凡有土层可种树的地方是否都能做到了见缝插针栽上树,造林成活率及抚育管护情况等。
  4、设计碑牌的完成情况。
  5、其它相关资料和档案。
  (二)石漠化治理验收。以承包者的承包合同和小班作业设计为验收标准,治理时间满5年时,先由承包者和乡、镇林业站全面自查,报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复查,最后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核查。
  石漠化治理合格小班的验收标准:
  1、乔木型:小班郁闭度大于等于0.2,或小班平均每亩保留分布相对均匀的乔木73株以上(含原有林木,下同)。
  2、乔灌型:小班每亩有乔、灌木(丛)90株(丛)以上,或乔、灌木(丛)总覆盖度大于等于30%。
  3、灌木型:小班灌木(丛)覆盖度大于等于30%,或小班每亩有灌木(丛)不少于66株(丛)。
  4、灌草型:小班灌草覆盖度大于等于40%,其中灌木覆盖度不低于15%。
  八、石漠化治理的资金来源和组织保障措施
  (一)治理经费:按照现行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其中的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及天保工程、珠防工程之封山育林的投入标准,采取石漠化治理与国家以上几大工程相结合。利用国家给予每亩50元的投入,另由市县财政每亩配套投入管护费30元(其中:市配套80%,县配套20%)全额补助到承包者,配套经费原则上从支农资金中解决,资金实行报帐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进度分期拨付(治理当年先预拨30%,即每亩24元,经次年3月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30%,即24元/亩。余下40%按4年每年拨付管护费各8元)。
  (二)石漠化治理主要是生态效益,各种规费予以免征。
  (三)工作经费:石漠化治理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工作经费每亩安排3元(主要用于作业设计、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资料文印、治理效益监测及总结推广等支出),由市、县(区)财政按1:1的比例承担,纳入预算统一安排。
  (四)组织保障措施:市、县(区)成立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同级林业局,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石漠化治理试点工作。
  (五)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治理进程。市、县(特区、区)林业、科技等部门要加强石漠化治理的科技指导,严格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探索,总结石漠化治理的成功经验,加大科技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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