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技术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关于“植树造林要严格执行技术规程,保证成活成林”的规定,为实行科学造林,提高造林质量,加强培育管理,更有效地扩大森林资源,改善我国生态环境,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国营造林(包括国营采伐迹地更新,下同)、国社合作造林、接受国家补助的合同制造林、重点用材林、经济林基地、重点防护林工程造林以及义务植树,必须贯彻执行本规程。对一般社队集体和个人植树造林,按本规程进行技术指导。
第三条 造林施工单位要有林业专业人员, 建立健全生产技术责任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不断提高造林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章 造林施工设计
第四条 国营造林、国社合作造林、接受国家补助的合同制造林、 规模较大的义务造林,以及由县统一组织的重点造林,施工单位要按下达计划和造林调查规划设计方案(或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造林施工设计书。
施工设计应由调查设计单位或由县林业技术指导机构, 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在领导、科技人员、群众代表共同参加下进行。国营林场造林,由本场自行设计。
第五条 施工设计要在造林规划设计方案的基础上,以小班为单位,作出林种、树种、混交、整地、造林方法、密度、抚育管理、机械工具、苗木供应、施工顺序、时间、劳力安排、经费预算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具体设计。面积较大的,还应做出林道、防火线的设计。
造林施工设计书应附有关图表。
第六条 造林施工设计,必要时允许对原造林规划设计方案有某些变动。但必须在《造林施工设计书》中申明变动理由。
第七条 造林施工设计书应于造林前一年(或二年)上报主管单位审批。主管单位经查核检验,于上报后三个月内审批下达,以利施工。
没有施工设计或未经审批,不予拨款,不得施工。一经批准,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如因特殊情况要局部变更时,需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三章 树种选择
第八条 必须根据且林地的具体条件和造林目的选定造林树种,达到适地适树。注意选择适于造林地生长、经济价值较高或防护效益较大的乡土树种。
引用外来树种,必须经过检疫,在当地试种成功,并经林业科学研究部门鉴定之后,才能大面积推广。
第九条 全国主要造林树种,按照我国不同造林类型地区,列表于后(见附表一)。
第十条 我国主要造林树种,在其适生的区域内,其适宜与不适宜的立地条件,举例列表于后(见附表二)。
第十一条 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提倡多树种造林。按照山地的高、低、阴、阳、脊、谷等不同部位和土壤情况,分别营造适生树种的小片纯林;或者营造人工片林与保存天然林相结合,做到不同树种,合理布局。在平原地区,则按照土壤与地形等划分地带,选用适生树种,分段分片栽植。
第十二条 因地制宜地提倡营造混交林,特别是针阔混交林与乔灌混交林,以增强对火灾和病虫害的抵抗力,促进目的树种迅速而又稳定地生长。
营造混交林要根据树种特性、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慎重选择对立地条件有同一适应性, 种间又可共生的树种,以便能够比较长期地共存、互助。在当前尚无
成熟经验的地区,可以借鉴外地经验先造试验林。例如,松与栎,杨树与沙棘,杨树与刺槐等,可营造带状混交林,每带约3-5行树。为控制种间竞争,要确定其合适的株行距,进行必要的修技、间伐。
对现有的幼龄纯林,有条件的,改造为针阔混交林或乔灌混交林。更新造林和次生林改造,要注意利用原有适合的伴生树种,实行“栽针留阔”或“栽乔留灌”等。
第十三条 集中连片地营造大面积纯林。或在一个地区内推行单一树种,都是违反自然规律,违背适地适树原则的。为此,各地区应对本地每片纯林面积的大小有所限制,而且一个树种,在一个地带营造一、二代纯林以后,即应更换树种。
第四章 整地
第十四条 除流动沙地、半固定沙地、飞机播种造林地、北方新采伐迹地以及营造耐旱的灌木外,造林前必须细致整地。未经整地,不得造林,在北方春旱季节,也不得边整地边造林。
第十五条 南方营造用材林、竹林及若干经济林木,坡度在25度以下的荒坡,及北方在草原、草地造林,一般要实行全面整地。
北方草原和草地要实行一年(必要时二年)休闲制的整地方法。即在雨季前全面翻耕25-30厘米,雨季松土除草1-3次,秋季再复耕一次, 当年秋或来年春耙平后造林。
杉木林的整地要因地制宜。25度以下的缓坡,可采取全垦的方法。挖山深度,山区20-25厘米,丘陵地区25-30厘米,15度以上的山坡,为防止水土流失,全垦整地不能连片集中,全垦的坡面也不能过长(一般不得超过15米),适当保留山顶、山腰、山脚部位的植被。对于容易流失的花岗岩、沙岩等风化土壤,全垦的坡度应限制在15度以下,或采用带状水平阶整地方法。
第十六条 全面整地会引起水土流失的山坡,引起风蚀的固定沙地和沙质土草原,应进行局部整地,即带状或块状整地。
山地带状整地,必须沿等高线进行,带的长度应控制在2米左右,带内全垦,深20-30厘米,宽0.3-2米。带间保留原有植被。块状整地,块的长宽可以是0.5-1米,多草或干燥的土壤,块的面积宜大些,杂草稀少或湿润土壤,面积可小些。
水土流失地区,应采取水土保持整地法。即因地制宜地修筑反坡梯田、水平阶、鱼鳞坑和水平沟。低湿地、盐碱地应采用台田整地法,必要时加修排水网。在有冻拨害的低湿地,只铲除草皮,不进行松土。在杂草少、土壤湿润松软的新采伐迹地,当年造林或次年造林时,可不松土,只搂去枯枝落叶。
第十七条 整地一般应在造林前(草沙地例外)三个月至一年进行。雨量少、冬春干旱的地方,必须在雨季前进行,经过蓄积雨水后再造林。
第五章 苗木的选择和管理
第十八条 要逐步实现林木良种化。当前特别要研究确定造林用种最适种源区,坚持在最佳的种源区采种、调种,切忌乱调滥用种子。
要选用长势旺盛、发育良好、基茎粗壮、根系发达、顶芽饱满、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的合格苗木造林。造林苗木,特别是阔叶树大苗要进行挑造、分级。苗木出辅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疫。
凡是感染病害、遭受虫害、受机械损伤,须根短少,主根过短,梢部没有本质化,以及起苗后在假植、运输过程中发生霉烂和干枯的苗木,都不得用于造林。 埋干插条造林时,要严禁采用活力衰退的老枝条。
第十九条 合格的裸根苗木,从起苗、运苗直到栽植,整个过程都必须采取保湿措施。常绿树最好随造林,随起苗,严禁在任何环节使苗根遭受风吹日晒。要十分注意造林前的苗木假植,要切实掌握疏排、深埋、实踩,有些还要浸水保湿或假植时适量浇水。严禁成捆假植苗木,以免苗根失水过多。
容器育的小苗,出圃时要使用器具盛装,严禁手提苗茎搬运,以免运输途中损坏容器和苗根。
第二十条 造林前,对裸根大苗苗根的过长和劈裂部分,要进行必要的修剪。栽植时,小苗必须使用容器装苗,严禁成把拿苗和事先逐穴放苗后栽植。
第六章 造林密度
第二十一条 造林初植密度应以林木能适时郁闭,幼树生长良好为标准;其合理的密度应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生态学特性、造林目的、作业方式和中间利用的经济价值等的不同,因地因林因树制宜地确定,过稀过密都是不妥当的,在下列《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规定的幅度以内,在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方种植生长较快的树种,而又不计划间伐小径材的,造林密度宜小;种植生长速度中庸或较慢的树种,以及计划间伐小径材的,造林密度宜大。在半干旱、干旱地区造林密度应以维持水分平衡为准。
初期实行农林间作或采用机械抚育的造林,行距应较宽,株距应较窄。长期进行机械抚育或农林间作的速生丰产用材林,株行距均可适当放宽。
以生产果实、树皮,种子或割取树液、树脂为目的的经济林木,应分别树种和产品种类,确定其造林密度。
采伐迹地上有目的树种天然幼树,人工更新时可以减少种植点数目。
播种造林密度应以穴为计算单位,在表中规定的范围内,可选择较大的密度。
第二十二条 种植点的配置有正方形、长方形、三角形三种。正方形配置,林木分布比较均匀;长方形配置有利于实行林粮间种、成幼林抚育;三角形配置有利水土保持。在乱石多的地带造林,可以见缝栽树。
第二十三条 我国主要树种的适当造林密度,规定如下:
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
树种 每亩造林株数 株行距(米)
马尾松、云南松、 红 222-444 1.5X2-1X2-1X1.5
松、华山松、樟子松
油松 296-444 1.5X1.5-1X2-1X1.5
落叶松 222-333 1.5X2-1X2
杉木 111-296 2X3-2X2-1.5X1.5水杉 66-296 3X3.5-2X3-1.5X1.5
湿地松 100-150 2.2X3-2X3-2X2.2樟树 95-167 2X3.5(2.7X2.7)-2X3
-2X2
柠檬桉、窿缘桉、 111-333 2X3-2X2-1X2
大叶桉
木麻黄 95-250 2.7X2.7-2X3
-1.5X1.7
枫杨 95-167 2X3.5-2X3-2X2
刺槐 111-333 2X3-2X2-1X2
桢楠 167-222 2X2-1.5X2
侧柏、柏木、云杉、 296-444 1.5X1.5-1X2-1X1.5
冷杉、麻栎、栓皮栎
木荷 167-240 2X2-1.5X2-1.7X1.7
擦树 40株左右
水曲柳、黄波罗 222-444 1.5X2-1X2-1X1.5苦楝、臭椿 95-222 2X3.5-2X2-1.5X2榆 95-333 2X3.5-2X2-1X3-1X2
杨类 50-222 3X4.5-2X(2-4)-
1.5X2
旱柳 50-222 3X4.5-2X(2-4)-
1.5X2
泡桐 成带造林60 (5-7)X(7-8),
-111,农 (2-2.5)X(3-4),
桐间作3-6, (2-4)X50
速生丰产林15
左右
油茶 60-100 3X4-2.5X3-2X3.3
三年桐 40-60 3X5-4X4-3X4
千年桐 20左右 20-50 10-25 5×6-6×6
5×6-3.5×4 8×8(7×9)-6×8-5×5.5
文冠果 95-167 2X3.5-2X2
油橄榄 20左右 5X6-6X6
枣树 15-40 (4-5)X(8-10)
板栗 15-70 4X(6-10)-3X(3-4)
大木漆 30左右
小木漆 60-80 3.4X3.4-2.9X2.9散生竹 20左右 (5-6)X(5-6)
丛生竹 40左右 4X5-3.5X4
沙枣 148-333 1.5X3-1.5X2-1X2灌木柳类、柠条、 333- 1X(1-2)
胡枝子、柽柳 667(穴)
紫穗槐 296-667 1.5X1.5-1X2-1X1沙棘 222-444 1.5X2-1X1.5
梭梭 75-167 2X4.5(3X3)-2X2
第七章 造林方法
第二十四条 植苗造林是最为普遍和较有成效的造林方法。就全国来说,应以植苗造林为主。在有条件的地方,可进行人工播种造林、分殖造林和飞机播种造林。同时积极开展封山育林工作。
第二十五条 植苗造林,不要一、二级苗木混栽,以免人为造成林木分化。一般应采用明穴栽植法(即掘坑栽植法)。开穴深度、宽度应大于苗木根幅和根长。栽植裸根苗时应将苗木栽正扶直,深浅适宜,根系舒展,先填表土湿土,后填心土干土,分层覆土,分层踏实,最后覆一层虚土。有的小苗,还可采用挖垂直壁小坑靠壁栽植法。栽植容器苗时,如根系不易扎透,要拆除容器坯、袋,用手托住营养泥小心放入穴内,然后覆土,从侧方踏实,再覆一层虚土。
土壤含水量过低,不能保证幼树成活时,必须浇水,否则,不能造林。
用植树机植苗造林,要有专人随机检查,发现缺苗,随时进行补植。发现苗木倾斜或镇压不实,要及时扶正、踏实。
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对萌芽力强的阔叶树,可采用截干栽根方法。
土质较松,苗木较小,根系细窄的苗木,如马尾松、油松、落叶松、樟子松等,在技术熟练、工具合适的情况下,可采用窄缝栽植法。但要做到深浅适宜, 不窝根,栽后踏实,使苗根与土壤密接。
第二十六条 具有无性繁殖能力的树种,可以采用压条、插条、埋干和分根方法造林。压条、插条造林,要掌握填湿土、深埋、实踩、少露头等要点。散生竹类的分根造林要挖取完好竹鞭并带原土。
第二十七条 插后可迅速发芽生根并有一定抗旱能力的树种,在土壤疏松湿润、排水良好、很少鸟兽害的地方,可播种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