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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提问时间: 2006/3/7 19: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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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1980年给每家分半公顷荒山进行造林,我家第一年没栽树,第二年栽了一些,可是成活率还是不好,只活了百分之四十左右,第三年就没栽,可是第三年我表弟在我家分的林地上栽了树,他家分的树地与我家相邻,当时我们对树木也不重视,也就没说什么。后来树木长大了,我表弟就说是他家的树,以他栽的树为由,可是当时村里是分给我家的,我家又没答应他在我家树地栽树,请问此林木应该归谁所有,树木各栽一半。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3/7 20:16:41

你们之间有协议吗?如果是口头协议的话,也需要有证人证言为证。

这件事情可能对你家很不利。建议您在当地找位律师作详细咨询。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6/3/7 21:44:44

即是亲戚,就更应本着互凉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此问题.

  我认为,如果硬是要分出一个子丑寅卯,按“谁造谁有”的原则,你亲戚应得大头你得小头,也可理解为他租你的荒山造林,你得的小头全当做一种土地租赁费。

  当然,在林木采伐后或你现在出一部份钱将林木倒租回来,林地继续由你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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