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科技支撑--示范园区项目申报指南
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是按照建设现代林业要求,跟踪林业科技发展前沿,运用成熟的技术与科研成果,采取组装、配套、集成的方法,进一步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建设具有前瞻性、示范性,看得见、学得会的林业科技集中示范区域。通过示范、辐射,提高不同类型区域的林业科技含量,为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一.支持重点
2008年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支持三类项目:
生态建设类项目。重点是黄土丘陵沟壑区和太行山土石山区、平原农田林网、环城景观休闲林、新农村建设村庄绿化五方面的造林绿化科技示范。生态建设类项目建设,要在林业工程范围内划定集中连片具有代表性的1000--3000亩面积,基础造林投资由工程投资解决。本项目资金支持的环节是:在划定的区域内结合工程建设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和培训及技术监理。
产业化项目。重点是核桃、红枣与珍稀干果的良种化集约栽培以及新品种引进等有发展潜力和区域特色的项目。产业类项目规模300亩以上,界限清楚,交通方便。项目资金支持的环节是:种苗(经省林木良种审定的良种)、新技术、新材料(肥、药剂等)应用和适当的水利、围网等生产辅助设施。项目建设的主体可以是公司、农户、集体等多种所有制成分。
林业科技先导项目。重点是跟踪林业科技发展前沿和热点领域生物质能源林培育、林下中药材资源开发利用、野生乡土树种驯化繁育、优良基因资源保存项目。项目规模100—300亩。项目支持的环节是:驯化、繁育、技术培训。
科技示范园区要达到良种、集约化栽培,示范作用大、综合示范功能多的标准。在建设中要着力提高建设水平和科技显示度。
二、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提出项目并编制详尽的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书要明确采用的成果技术、品种、标准(规程)和示范模式等。由各市林业局、省直各林局科技科组织初评,分管局长审查同意后正式行文上报。每个市、局及有关单位限报1项,金额15万元左右。申报材料直接报厅科技处,联系人:龚怀勋 联系电话:0351--4041530
三、项目管理
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支持环节,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间进行申报实施方案,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的项目由省厅进行评审,每类项目拟选3个,择优扶持,不搞平衡。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立项。
下达计划的项目管理按《山西省林业科技示范园区管理办法》执行。所有项目都要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省林业科技管理部门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科技项目合同。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由各市、林局科技科审核后报送厅科技处审批。
各县局、林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项目建设期间的验收由各市、林局科技科组织。项目建成后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省厅组织专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