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原木检验尺寸检量Log inspection-Size measurement本标准适用于原木产品。对原木产品有关尺寸检量作出规定。1 原木的检尺长(简称长级)、检尺径(简称径级)、尺寸进级及公差,均按原木标准的规定执行。2 检量原木的长度和直径均量至厘米止,不足厘米的舍去(以下均以cm表示)。3 原木的长度,是在大小头两端断面之间相距最短处取直检量见图1。如量得的实际长度小于原木标准规定的检尺长,但不超过负偏差,仍按标准规定的检尺长计算;如超过负偏差,则按下一级检尺长计算。图13.1 伐木时,根节大间的斧口砍痕,如该端断面的短径,经进舍后不小于检尺径的,材长自大间端部量起,小于检尺径的,应让去小于检尺径的长度见图2。兜部砍成尖削的,材长应自斧口上缘量起。图23.2 靠近端头打有水眼的原木(指扎排水眼),检量材长时,应让去水眼内侧至该端头的长度,再确定检尺长见图3。图3
木材检尺的方法
方法 确定原木和原条材积的基本方法是检量木材的去皮直径和材长,然后在“原木材积表”和“杉原条材积表”上查得该木材的材积(立方米)。中国木材检验标准中规定,原木以小头端面的去皮直径(椭圆断面取长、短径的平均值)作为检尺直径,杉原条以距离根部斧口或锯口 2.5米处的断面去皮直径作为检尺径,均以2厘米为一增进单位,不足1厘米时舍去。材长除特殊要求外,原木按0.2米进级,杉原条按1米进级。质量评定的基本方法是检量材干上各种缺陷的大小和数量按缺陷限度标准评定等级。尺寸和等级检量和评定后,在原木断面或靠近端头的材身上加盖径级、等级和检验小组号印,以便验收和复查。 工具 手工检量时多用标有米制刻度的尺杆、卡尺、卷尺和篾尺。通常用篾尺来围量原条的直径时,刻度要进行换算。号印以钢印(称为号锤)为主,也可用色笔、毛刷和勾字等方法。木材检尺工作过去一直是手工作业。20世纪6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探索新的检尺方法和检尺装置。如在单根木材检尺的基础上发展了捆检法(堆检法)和重检法,前者是通过检量木捆或木堆的几何尺寸算出体积,然后换算出材积;后者是秤出木材(木捆)重量而后换算出材积。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研究光电检尺,利用光线扫描对原木直接进行量测。80年代初,一些贮木场采用地衡秤量运材车辆的载重以测取一车木材的载量(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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