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2/29 23:00:10
广西林科院的研究结果是:
杉木幼林施肥肥效是十分显著的。杉木幼林对N、P、K的肥效效应顺序是P> K> N,单施N肥对幼林生长无效,甚至出现负效应。在所有处理中,以每公顷施200kg 五氧化二磷 处理肥效最好;其次是(100kg 五氧化二磷 + 100kg 氧化钾)/公顷和(100kg氮+ 50kg 五氧化二磷)/公顷 两个处理。这3 种较优的施肥方案可因地制宜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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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2/29 23:10:50
省林业厅、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林公[1987]120号
根据林业部、公安部[1986]3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暂行规定如下: 一、林业公安部门管辖《刑法》规定的下列案件: (一)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案(第一百二十八条); (二)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案(第一百二十八条); (三)破坏生产案中违反保护森林法规,故意毁坏林木、苗木的案件(第一百五十二条); (四)盗窃木材生产过程中木材的案件(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五)抢夺木材生产过程中木材的案件(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抢劫木材生产过程中木材的案件(第一百五十条); (七)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 (八)因过失罪,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 (九)伪造、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的案件(第一百二十条); (十)倒卖国家统配木材,非法经营木材或者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情节严重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 (十一)违反狩猎案(第一百三十条)。 二、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一)盗伐林木案。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立案起点为二立方米(杉木一立方米),幼树五十株;非林区为一立方米(杉木零点五立方米),幼树二十五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盗伐林木,林区在二十立方米以上,幼树一千株以上;非林区在十立方米以上,幼树五百株上,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为重大案件。盗伐林木,林区在一百立方米以上,幼树二千五百株以上,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盗伐或破坏防护林;盗伐树木五株以上或破坏防护林带二十米以上立案,盗伐树木五十株以上或破坏防护林带五十米以上的为重大案件。盗伐树木五百株或破坏防护林带一百米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3、盗伐或破坏经济林,直接经济损失二百元以上的立案。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直接经济损失按三年产值计算。 4、盗窃或破坏苗圃苗木,直接经济损失二百元以上应当立案。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为重大案件。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无法用经济价值计算的,应视其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立案。 5、盗伐竹林或者其他竹子,盗伐一百株以上或经济损失二百地以上的立案。盗伐五百株以上或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为重大案件。盗伐五千株以上或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6、盗伐或破坏特种用途林,立案起点为一株。盗伐一立方米以上,破坏林地一亩以上的,为重大案件。盗伐五立方米以上或破坏林地五亩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7、盗伐或破坏稀有珍贵树木,盗伐或破坏列为国家保护的二类保护树木一株以上,三类保护树木三株以上的立案。二类保护树木五株以上,三类保护树木十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二类保护树木十株以上,三类保护树木二十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二)滥伐林木案。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立案起点为十立方(杉木五立方米),幼树二百五十株;非林区为五立方米(杉木二点五立方米),幼树一百二十五株。滥伐林木,林区在四十立方米以上,幼树二千株以上,非林区在二十立方米以上,幼树一千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林区在二百立方米以上,幼树一万株以上,非林区在一百立方米以上,幼树五千株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三)盗窃、抢夺木材案,以及抢劫林木、木材案,执行公安部关于盗窃案、抢夺案、抢劫案的立案标准。 (四)放火毁林案。 凡放火烧毁森林或其他林木的都立案,其中烧毁森林二十亩以上,或者损失一千元以上,以及致人重伤、死亡的为重大案件。烧毁森林二百亩以上,或者损失一万元以上,以及致死数人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五)失火毁林案。 失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十亩以上,或者损失折款五百元以上,以及致人重伤、死亡的立案。一千亩以上,或者损失折款五万元以上,以及死亡三人以上、死伤五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一万亩以上,或者损失折款五十万元以上,以及死亡十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六)伪造、倒卖木材经营证件案。 以营利为目的,伪造或者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木材运输证,数额十立方米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五百元以上的立案。数额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五千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数额五百立方米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二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七)投机倒把案。 在林区非法经营木材,倒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金额三千元以上的立案。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金额三万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非法经营数额二十万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金额十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八)非法狩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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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2/29 23:11:57
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防火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例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管辖及立案标准》(林发[2001]156号第7条以及前林业部、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林安字[1986]342号)有关文件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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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8/3/1 16:05:52
杉木幼林施肥效果显著,理想的施肥处理是氮、磷配合处理和氮、磷、钾全肥处理,即每hm2施氮100kg、施磷50kg,在缺钾地区配合钾肥施用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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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8/3/1 18:43:19
损失评估,并没有一成不变的,而是要评估人员到现场勘察后,才能拿出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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