桉树抚育管护
1抚育
1.1除草松土
1.1.1除草方法
a)人工除草。将林地上杂草灌木(包括植株旁)割除后,将其平放幼树的周围,但不得堆积或压倒幼树,如杂草灌木过多可堆置行间。草灌留存高度不得超过20cm,不可有漏割现象。
b)化学除草。根据不同树种和草灌种类,可选用适宜的化学除草剂除草。
1.1.2松土方法
人工松土是以植株为中心,半径50cm内将土壤锄松。第一次抚育在原穴范围内松土深度5-10cm,扩穴部分松土深度10-15cm;第二、三次松土时,可加深至15-20cm。机械松土则采用行间带耕方式进行松土。
1.2 抚育方式
根据整地方式,分别采用穴状、带状、全面等抚育方式。
1.2.1 穴状抚育
以植株为中心,半径50cm内逐次扩穴,半径20cm处培土高至5cm。
1.2.2 带状抚育
在穴状抚育的基础上,再加适当宽度的砍草除灌作业,带内草灌留存高度20cm以下。
1.2.3 全面抚育
在穴状抚育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砍草除灌作业,草灌留存高度20cm以下。原则上幼林阶段全面抚育不超过两次。树高2m以上的小班不进行全面抚育。
1.2.4 抚育次数及时机
抚育次数。视各地区实际需要而定,一般每年1-2次,连续3年。
抚育时机。第一次抚育须在林地内杂草灌木有荫蔽苗木的态势时进行,以后抚育时机应视林地植被对幼林生长影响状况而定。
1.3 施追肥
1.3.1
Ⅰ类栽培区造林后第二、三年各追施一次优质桉树复合肥,每次追肥量200克/株;Ⅱ类栽培区造林后每9个月施肥一次,至第三年或第四年止,每次追肥量250克/株。
1.3.2
施追肥应配合除草同时进行。第一次追肥应于植株上坡方向25cm处挖一小穴或长30cm、宽15cm、深15cm的施肥沟,将肥料均匀置于穴内或沟内,随后覆土至平地面。第二次于株间按垂直方向挖施肥沟追肥,第三次视林地情况于行间或株间追肥。
1.3.3有条件的可追施有机肥、菌肥或其它液体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