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一)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单位和人员
从事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必须严格遵循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设计单位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职称,对伐区调查和采伐作业设计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工作县林业局委托发证的由各林业站承担,其余全部由广德县林业调查规划队承担。设计人员必须具有技术员(含技术员)以上职称。
(二)伐区调查
1、采伐面积。
采伐小班应当四至界线、权属清楚,面积测量误差≤5%。
(1)地形图勾绘:采用1:1万或1:2.5万地形图对坡目测勾绘,适用于地势较高、地物明显、易判图的地段。
(2)罗盘仪导线测量:采用罗盘仪进行闭合导线测量,要求测点间最大视距不超过200米,视距误差小于1/50,闭合差小于1/100,适用于地势平坦,通视条件较好的地段。
(3)皮尺丈量:适用于不便用地形图勾绘和罗盘仪测量的小面积地块,可根据小班形状分块丈量。
(4)GPS定位测量。GPS进行周界绕测,适用于周界通行条件好,面积在20—100亩的地块。
2、样地设置。
在进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时,为节省作业工作量,调查时一般采用小样圆法。对于林相整齐的人工林可设置样行,样行长度根据株行距确定;对于林分稀疏、林相复杂的小班不宜采用样地调查,要进行全林每木检尺;此外对于调查精度要求较高或科研需要时,应采用标准地调查的方法。通常标准地面积为1亩(即边长为25.82米的正方形),用罗盘仪进行导线周界测量,具体样地设置和调查方法同样圆调查。
(1)样圆面积:0.1亩,在具有代表性的地段以4.61米为半径绕一圆,并在样圆中心点定桩标记。
(2)样圆个数的确定:
以采伐小班面积确定最低数量,采伐面积50亩以下的不少于5个,每增加30亩,增设1—2个。
(3)注意事项:
①为确保调查精度,样圆(行)的设置必须具有代表性,要能够准确反映林分的整体状况,不应选择林缘、林中空地、林间道路旁;
②在调查时,对于林相不均匀的小班,为准确起见也可以首先确定各样圆(行)在小班中代表的成数,在蓄积量计算时,根据各样圆(行)的成数进行加权平均。
3、胸径测量。
实测进入检尺经阶(胸径5cm以上)的每株样木,不得漏测,并在采伐木上打号。小于20cm的胸径测量误差≤0.3cm,大于20cm的允许误差不大于1.5%。检尺完毕,计算每个样圆的平均胸径及保留木(间伐)平均胸径,具体检尺操作要求如下:
(1)检尺时,检量者应站在树木的上坡位置,将检尺在树干的1.3米处(可先由一人在树干的1.3米处用粉笔划线),围尺与树干要垂直,并拉紧后读数(注意防止围尺倒看)。记录者要靠近测量者,听清报数,并“回报”读数后准确记载在样地调查表上。
(2)林木树干在胸高位置(1.3米处)以下分叉的,按分叉数检尺;在胸高位置以上或在1.3米处分叉的,按一株检尺。
(3)林木主干在1.3米处畸形的,在其胸高位置上下同距离处量测,取其平均数,对上下量测处均要划线作记。
(4)对于正好落在样地周界上的样木,以样圆直径为界,只计数半边。通常周界东北边的参数加检尺,西南边上的舍去。
4、树高测量。
每个样圆中根据计算的平均胸径选3-5株标准木测树高,并计算每个样圆的平均树高。树高测量误差10米以下的≤0.5米,10米以上的允许误差1米。平均胸径和平均树高计数均采用“3、8进制”,如11.8计12.0、13.3计13.5、12.7计12.5、11.1计11.0。
5、林分郁闭度和年龄。
林分郁闭度采用目测或对角线法测定,用整位小数表示。林分年龄采用年轮法、生长锥法、轮枝法和查询造林档案等方法确定。
6、蓄积量计算。
(1)根据平均胸径,平均树高查相应树种二元立木材积表得样圆单株立木蓄积,单株立木蓄积乘样木株数得该样圆蓄积。
(2)样圆立本蓄积乘以10得样圆亩蓄积量;
(3)各样圆亩蓄积量相加除以样圆个数(有确定成数的加权平均)得小班平均亩蓄积量;
(4)小班平均亩蓄积量乘以小班面积得小班总蓄积量。
7、采伐强度计算。
(1)株数:采伐木株数与总株数的百分比。
(2)蓄积:采伐木蓄积与总蓄积的百分比。
8、出材量计算。
(1)材质的划分
①用材树:树干用材部分(经造材后去皮小头直径在8cm以上的)不少于6.5米,或树高不到18米,而用材部分不少于树高三分之一的树木。在计算株数或蓄积量时,计数“1”。
②半用材树:树干用材部分不少于2米,但未达到用材标准的树木。在计算株数或蓄积量时半数记入用材树。
③薪材:树干用材小于2米的树木。在计算株数或蓄积量时不计数。
(2)出材率等级划分
用材林的近、成、过熟林应根据用材树占总数的株数或蓄积量百分比,确定出材率等级。通常出材率在某一地区作统一规定,我县一般用材林为60%,工业原料林为86%。